一.建筑設計的職業特點就兩條:不斷發展和創新。
二.從事設計工作的建筑工作者可以稱為建筑師,概括的說建筑師應具備以下素質:
1.做出正確決策的判斷能力及將其貫徹下去的宏觀控制能力;
2.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識積累;
3.對城市空間尺度、建筑群空間尺度的把握;
4.審美素養和造型能力;
5.對建筑構件在空間和形象表現上的預知力;
6.對建筑功能的綜合解決能力;
7.對建筑物使用者的關注和了解;
8.表達和溝通能力;
9.組織協調能力。
三.建筑師的職業環境,通常在設計單位從事房屋建筑設計和相關業務。
四.建筑設計通常的就三步:做方案設計,技術設計,和施工圖繪制。
1.方案設計:了解設計要求,獲得必要設計數據,繪制出各層主要平面,剖面和立面,有必要時甚至要畫出效果圖來。要標出房屋的主要尺寸,面積,高度,門窗位置和設備位置等,以充分表達出設計意圖,結構形式和構造特點。這階段和業主,使用該房屋相關人員接觸比較多,如果方案確定,就可以進入下步的技術設計階段。
2.技術設計:一般要是不太復雜的工程,這就省掉了。這一階段主要是和其他建筑工種互相提供資料,提出要求,協調與各工種(比如結構,水電,暖通,電氣等)之間的關系,為后續編制施工圖打好基礎。在建筑設計上,這一步驟就是要求建筑工種標明與其他技術工種有關的詳細尺寸,并編制建筑部分的技術說明。
3.施工圖繪制:這是建筑設計中,勞動量最大,也是完成成果的最后一步,主要功能就是繪制出滿足施工要求的施工圖紙,確定全部工程尺寸,用料,造型。在建筑設計上就是要完成建筑施工圖的全套圖紙。
最后建筑施工圖完成后,審核,蓋注冊建筑師章,設計院出圖章,設計人員審核人員等相關人員簽字,并配合其他結構施工圖,水電施工圖,電氣施工圖等,這套圖紙就可以出圖了,這份建筑圖就具有法律效力,相關人員就要為這設計的房屋承擔相應責任。